問題已解決
動產抵押不得對抗正常經營活動支付合理對價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但出賣生產設備擔保權人請求改動產優(yōu)先受償的,法院應該支持吧?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同學你好
答:這個是要分情況的,如果辦理了抵押登記,可以主張。如果沒有辦理抵押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動產抵押應盡量爭取辦理抵押登記。 因為按照《民法典》第403條的規(guī)定,雖然動產抵押權與不動產抵押權的生效條件不同,動產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而非登記設立。但是,由于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因此,為了產生抵押權對抗第三人的效力,動產抵押權人應爭取辦理抵押登記。
2022 06/23 18:43
閱讀 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