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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為什么結構性存款不能以攤余成本進行計量呢?還有,可轉(zhuǎn)債,為什么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chǎn)呢?

84785025| 提問時間:2022 05/28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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孺子牛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稅務師
結構性存款,不是單純利息,利息收益和匯率掛鉤,等于有了本金和正常利息之外的匯率因素,所以不滿足合同現(xiàn)金流量測試,不能作為攤余成本計量。 可專債有權益成分,也是不滿足合同現(xiàn)金流量測試,不能作為1和2類,只能是三類的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chǎn)。
2022 05/28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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