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們有一筆農民工工資,因為是通過現(xiàn)金發(fā)放的,所以在2021的時候沒有申報,2022年3月去稅務局做的補申報,也在稅務局補交的個稅,然后現(xiàn)在所得稅匯算清繳,我是怎么操作呢,是反回去調2021年的賬呢,還是就納稅調減,還是在2022年補一筆分錄呢

84784992| 提問時間:2022 05/23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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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霞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你好同學,嗯您這種情況當時你計提嗎?在2021年的時候。然后2021年也發(fā)放了對吧。
2022 05/23 11:22
84784992
2022 05/23 11:24
在2021的時候沒有計提,也沒有發(fā)放,因為是老板私下發(fā)的
李霞老師
2022 05/23 11:26
你好,這種情況我都不建議,你在做到2021年了,因為沒有計提,也沒有發(fā)放,然后也沒有去申報個稅,
84784992
2022 05/23 11:33
去稅務局補申報了,也在稅務局把個稅交了
李霞老師
2022 05/23 11:37
那這樣的話,你就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貸應付職工薪酬,借應付職工薪酬貸其他應付款,。
李霞老師
2022 05/23 11:37
然后匯算清繳的時候調減這部分支出。
84784992
2022 05/23 11:38
老師,那直接把這筆分錄做在今年的5月份可以么
李霞老師
2022 05/23 11:38
你好,同學可以的,我給你發(fā)的憑證就是讓你坐在今年的。
84784992
2022 05/23 11:39
好的老師
李霞老師
2022 05/23 11:46
祝您生活愉快開心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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