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總公司在東莞,分別在深圳和北京設(shè)立了分公司。2021年10月注銷了深圳分公司,2022年4月在總公司稅局進行了備案,現(xiàn)在總公司在做2021年度匯算清繳時,分攤表上還有深圳分公司的分攤數(shù),但深圳分公司已經(jīng)注銷了,請問怎么處理?謝謝!

84784995| 提問時間:2022 05/05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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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飛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稅務(wù)師,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你好,分攤給深圳公司的稅款,由總公司繳納即可
2022 05/05 09:53
84784995
2022 05/05 10:15
老師,網(wǎng)上申報表會自動顯示深圳分公司要交的稅款,合并不到總公司繳納,有處理辦法嗎
羽飛老師
2022 05/05 11:28
如果提示了,這個要去前臺處理~你自己弄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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