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A注冊會計師采用跟函方式函證銀行存款、借款等信息。為了防止甲公司與銀行串通,A注冊會計師采用了非預約方式,獨自前往銀行按照銀行的通用受理流程在相應柜臺現場詢證,并得到了滿意的答復。 (2)為確定甲公司應收賬款的可回收性,A注冊會計師對應收賬款余額實施了函證。 (3)甲公司的客戶乙公司電話聯(lián)系A注冊會計師確認了應收賬款的回函金額,A注冊會計師要求其書面回復,但在審計工作結束前仍未收到書面回函。A注冊會計師將該情況記錄于審計工作底稿中。 (4)甲公司應收賬款詢證函回函中顯示有1家客戶的回函存在差異,因差異金額低于明顯微小錯報臨界值,A注冊會計師未再實施替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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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1)恰當。
(2)不恰當。對應收賬款余額的函證主要實現的是應收賬款的存在認定,無法證實應收賬款的可回收性。
(3)不恰當。注冊會計師需要通過實施替代程序,尋找其他審計證據以支持口頭回復中的信息。
(4)不恰當。注冊會計師應當調查不符事項,以確定是否表明存在錯報。
2022 04/20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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