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公司本來是次月15日發(fā)上月工資,因資金緊張,1月工資2月份未發(fā),2月工資3月份也沒發(fā),2月份申報個稅做了零申報,3月份也做的零申報,直到4月17日發(fā)了1月和2月份的工資,問題:2月份和3月份個稅零申報對嗎?若對的話,5月份是不是要申報l月和2月共2個月工資額的個稅?但抵減費用是能扣2個5000元嗎?

84784976| 提問時間:2022 04/1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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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萬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同學你好,稅款所屬期是2月和3月零申報是對的哈。1月工資2月未發(fā),3月申報2月的的時候零申報哈。2月工資3月未發(fā),4月申報3月工資是0申報。4月17日發(fā)了1月和2月工資,在你5月申報的時候要把4月實際發(fā)的工資(包括1.2月工資)報上去,此時的累計基本減除費用是4*5000或3*5000(3*5000是1月入職的人)
2022 04/18 20:37
84784976
2022 04/18 21:47
謝謝老師,理解了,那意思是專項附加扣除也同理基本扣除費用,比如贍養(yǎng)費可扣除4個月*1000元吧?
小萬老師
2022 04/18 21:58
是的啊,專項附加扣除也是這樣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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