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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某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2019年6月份發(fā)生以下經濟業(yè)務: (1)銷售瓶裝糧食白酒35噸, 含稅單價每噸21 470元(含增值稅),全部款項存人銀行:銷售散裝糧食白酒3噸,含稅單價每噸4 520元,收取包裝物押金260元,全部款項存人銀行。 (2)用自產瓶裝糧食白酒10噸,等價換取釀酒所用原材料214 700元(含增值稅),互開了增值稅發(fā)票。 (3)用本廠生產的瓶裝糧食白酒春節(jié)前饋贈他人3噸,發(fā)給本廠職工7噸。 要求:計算該酒廠本月應繳納的消費稅(不含被代收代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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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業(yè)務1應交消費稅的計算是
(21470*35+4520*3+260)/1.13*0.2+38*2000*0.5=173446.02
2022 04/13 15:09
暖暖老師
2022 04/13 15:10
業(yè)務2應交消費稅的計算
10*21470/1.13*0.2+10*2000*0.5=48000
暖暖老師
2022 04/13 15:11
業(yè)務3應交消費稅的計算是
10*21470/1.13*0.2+10*2000*0.5=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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