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你好,有張電費發(fā)票開票日期是2022年1月,但是備注里電費的所屬日期是2021年12月10號到2022年1月10號的,用電所屬日期跨年了,這個能全部記入2022年的費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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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一般來說,這種業(yè)務是連續(xù)的,每年按照同一口徑入賬,全部計入2022年是沒問題的
2022 04/07 15:49
84784981
2022 04/07 15:54
還有就是我在2021年12月份記賬的時候我先看電費賬單記賬了是1604.78元,但是只有12月前10天的電費發(fā)票,現(xiàn)在12月后20天記入2022年,在所得稅匯算時把沒有發(fā)票的部分做調(diào)增可以不
英英子老師
2022 04/07 15:59
就是2021年的,從2020.12.10-2021.12.09,2022年從2021.12.10-2022.12.09,這種連續(xù)的,每年都是同樣時長,無需納稅調(diào)增
84784981
2022 04/07 16:06
我們電費都是每月入賬,2021年12月電費是1604.78元,我也按這個金額入賬了,但是我只有1號至10號的電費發(fā)票是500元,就是憑證金額大,發(fā)票少,剩下20天都入2022年了,這樣去年12月相當于多記了,但沒有發(fā)票
英英子老師
2022 04/07 16:07
如果你后期能持續(xù)保持不變,問題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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