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楊某2020年入職,2021年每月應發(fā)工資均為 30000元,每月減除費用5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為 4500元,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共計2000元,沒有減免收入及減免稅 額等情況。 該年2月份時去高校做講座,取得收入5000元。3月份時作品獲 公開發(fā)表取得收入10000元。 請計算1、2、3、4月的預扣預繳稅額,并計算年終匯算清繳時 楊某是否需要補交稅款。 老師,這道題應該怎么算?

84785000| 提問時間:2022 03/11 20:36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丁小丁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CMA,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您好!過會給您參考
2022 03/11 21:08
丁小丁老師
2022 03/11 21:20
您好!這是四個月的預繳,后面每個月也是這么計算的,然后全年匯算清繳時把3月4月的勞務報酬和稿酬所得一并記入工資薪金,在算一次全年個稅,看要不要補繳稅款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相關問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