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企業(yè)能申請延緩繳納稅款嗎?要經過哪級稅務機關批準?

84785018| 提問時間:2022 02/21 18:13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玲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您好。在您那稅務網站申請就可以。然后您的稅務局審批。
2022 02/21 18:15
玲老師
2022 02/21 19:32
問題1:納稅人能否延期繳納稅款?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   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問題2:哪些情形屬于“特殊困難”?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條所稱特殊困難:   1.因不可抗力,導致納稅人發(fā)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   2.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后,不足以繳納稅款的。   問題3:納稅人應何時向稅務機關提出延期繳納稅款申請呢?何時能得到回復呢?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   納稅人需要延期繳納稅款的,應當在繳納稅款期限屆滿前提出申請。   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延期繳納稅款報告之日起2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不予批準的,從繳納稅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加收滯納金。   問題4:申請延期繳納稅款準備的資料是不是特別復雜?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簡化稅務行政許可事項辦理程序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4號)第三條規(guī)定:   自2019年12月1日起,稅務機關辦理對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的核準,不再要求申請人單獨提供申請延期繳納稅款報告、當期貨幣資金余額材料、應付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等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支出預算材料,改為申請人在《稅務行政許可申請表》中填寫相關信息及申請理由;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連續(xù)3個月繳納稅款情況和資產負債表,由稅務機關在信息系統(tǒng)中主動核查。   問題5:根據現(xiàn)行政策規(guī)定,申請延期繳納稅款會涉及哪些申請材料?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簡化稅務行政許可事項辦理程序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4號)附件2規(guī)定會涉及以下材料:   1.稅務行政許可申請表;   2.經辦人身份證件;   3.代理委托書;   4.代理人身份證件;   5.所有銀行存款賬戶的對賬單。   問題6:申請延期繳納稅款涉及的《稅務行政許可申請表》如何填寫?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簡化稅務行政許可事項辦理程序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4號)附件1規(guī)定,《稅務行政許可申請表》主要分為申請人、申請事項、申請材料三大項目,您按下表所示內容如實填寫即可。
玲老師
2022 02/21 19:36
具體的審批。具體的審批機關看這個表格。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