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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好,請問和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同的殘疾人,關于加計扣除這塊派遣公司能享受加計扣除嗎

84785040| 提問時間:2021 12/29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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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經濟師
你好,可以加計扣除。 政策如下: 答: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yè)稅收優(yōu)惠政策相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5號)規(guī)定,以勞務派遣形式就業(yè)的殘疾人,屬于勞務派遣單位的職工。勞務派遣單位可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yè)稅收優(yōu)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7〕92號)規(guī)定,享受相關稅收優(yōu)惠政策。另外,根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yè)稅收優(yōu)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7〕92號)規(guī)定,單位支付給殘疾人的實際工資可在企業(yè)所得稅前據(jù)實扣除,并可按支付給殘疾人實際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2021 12/29 14:48
84785040
2021 12/29 14:50
有點不明白,不是說用于派遣項目因為是差額開票的所以進項不能扣除的,那殘疾人工資為何可以加計扣除呢
涵老師
2021 12/29 14:55
這個加計扣除是指所得稅。
84785040
2021 12/29 14:59
那就是說我每個月發(fā)二萬工資給殘疾人,可以加計扣除的數(shù)也是二萬嗎?
涵老師
2021 12/29 15:00
目前沒有具體金額的文件,只要是真實的,發(fā)工資2萬,匯算清繳的時候就可以加計扣除2萬
84785040
2021 12/29 15:06
那老師,請問這個我要更正2020年的匯算清繳,帳面要怎么處理呢,因為一整年都沒有加計扣除過。
涵老師
2021 12/29 15:06
2020年的匯算清繳已經過去了。你做2021年的匯算清繳時加計扣除就可以了。
84785040
2021 12/29 15:07
專管員讓我更正2020年的匯算清繳
涵老師
2021 12/29 15:09
匯算清繳調表不調賬。那你在2020年匯算清繳的應納稅所得額里減去2020年的殘疾人工資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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