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中國公民李某任職于境內(nèi)甲企業(yè),同時為乙企業(yè)的個人大股東。本年1—12月李某取得稅前收入如下:(1)每月工資、薪金收入12000元。 (2)甲企業(yè)支付的獨生子女補貼1000元。(3)兼職勞務(wù)報酬收入36000元。 (4)購買福利彩票,一次性中獎收入25000元。 李某本年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共計40000元。假設(shè)不考慮 增值稅因素。 要求:(1)計算李某綜合所得的應(yīng)納個人所得稅; (2)計算李某取得的福利彩票中獎收入的應(yīng)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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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綜合應(yīng)納個人所得稅;=(12000*12+36000*0.8-60000-40000)*0.1-2520=4760
福彩個稅=25000*0.2=5000
2021 12/20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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