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2×19 年 5 月 6 日,甲公司以 2 000 萬元購入乙公司股票 100 萬股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 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權(quán)益工具投資,另支付手續(xù)費 5 萬元。2×19 年 6 月 30 日該股票每股市價為 22 元。2×19 年 8 月 10 日,乙公司宣告分派現(xiàn)金股利,每股 2 元。8 月 15 日,甲公司收到分派的現(xiàn)金股利。至 12 月 31 日,甲公司仍持有該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 其他綜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權(quán)益工具投資,期末每股市價為 20 元。2×20 年 1 月 3 日以 2 100 萬元 出售該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權(quán)益工具投資。假定甲公司每年 6 月 30 日和 12 月 31 日對外提供財務報告。 甲公司按凈利潤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要求:編制甲公司上述經(jīng)濟業(yè)務的有關(guān)會計分錄。(單位以“萬元”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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