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開收購發(fā)票,需要什么資料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你好,凡依法辦理稅務登記的增值稅納稅人,向農業(yè)生產者收購自產農產品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領購《農產品收購發(fā)票》。
第十條 需領購《農產品收購發(fā)票》的增值稅納稅人,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同時提供以下證件及資料,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辦理領購手續(xù)。
(一)購票申請;
(二)經辦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三)專職票管員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四)財務印章或發(fā)票專用章印模;
(五)收購單位開立收購農產品專用存款帳戶證明;
(六)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第十一條 主管稅務機關應派員進行實地調查核實,根據申請人的產品生產工藝流程、原材料耗用、生產規(guī)模等,確定用票數量。
第十二條 需使用《農產品收購發(fā)票》的單位必須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帳戶管理辦法》在開戶銀行開立收購農產品專用存款帳戶,專供收購農產品使用。
第十三條《農產品收購發(fā)票》領購實行驗舊供新、限量供應、代管監(jiān)開制度。
2021 06/26 17:30
閱讀 2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