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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僑老師,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是只要銷售方或者購買方一方在境內就屬于境內銷售嗎?那么境內分包方為境外工程提供建筑服務,銷售方是境內分包方不就是銷售方在境內,這項服務不就應該按境內銷售服務征收增值稅嗎?為什么你說視同境外取得收入不征增值稅呢?疑問內容出于 王僑2021年 CPA《稅法》基礎精講課 增值稅征稅范圍的一般規(guī)定(3)

84784990| 提問時間:2021 05/28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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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眼圈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稅務師,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同學稍等,老師盡快給您解答。
2021 05/28 15:43
84784990
2021 05/28 22:31
老師啥時候回答?。?/div>
黑眼圈老師
2021 05/29 09:03
一般情況下“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境內還是境外是看銷售方或者購買方一方即可,“境內分包方為境外工程提供建筑服務”這個跟建筑工程的性質有關,境外工程項目那就是完全在境外進行,這個是特殊情況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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