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能否舉例解釋一下“票據債務人不得以自己與出票人之間的抗辯事由對抗持票人,但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辯事由而取得票據的除外”這句話

84784972| 提問時間:2021 05/13 10:16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依旖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您好,就是比如A向B購買一批貨物,簽發(fā)一張匯票給B,B再背書轉讓給C,票據到期后C找A去承兌,假設B提供的貨物有問題,A不能以B的貨物有問題拒絕向C付款,但是如C明知道B提供的貨物有問題的情況除外。
2021 05/13 10:32
84784972
2021 05/13 10:45
老師你說的是另外一種情況“票據債務人不得以自己與持票人的前手之間的抗辯事由對抗持票人”,你把這兩個問題混淆了
依旖老師
2021 05/13 11:24
您好,假設A是出票人,因為業(yè)務關系開了支票等票據給B,B又將票據背書轉讓出去了,最后到了E手中,E就是最后的持票人。 現(xiàn)在E向B要求兌現(xiàn)該票據,B說,我和A有糾紛,原業(yè)務撤銷了,我不承認這個票據。這個說法就是抗辯,是不行的。E可以要求兌付。
依旖老師
2021 05/13 20:36
如果您對我的服務滿意,請給我一個五星好評哦!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相關問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