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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chǎn)生活性服務,進項稅額加計抵減10%,是所有進項稅額還是專指生產(chǎn)生活性服務相關(guān)的進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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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chǎn)、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政策)。本公告所稱生產(chǎn)、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xiàn)代服務、生活服務(以下稱四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四項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fā))執(zhí)行。
2021 01/31 13:05
84784950
2021 01/31 15:03
丫丫老師
2021 01/31 15:04
你好,看這四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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