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全年一次性獎金個稅計算,按照方法2合并全年綜合所得去核算應該怎么核算?如何申報呢? 比如,2021年2月份發(fā)放全年一次性獎金,那是不是要把獎金跟2020年全年工資所得合并然后?2月累計的五險一金?2月累計的專項附加扣除,然后按照稅率減速算扣除數(shù)核算,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同學你好!如果21年2月發(fā)放的是20年的年終獎,那么按方法2合并計稅的時候全年應納個稅=【(全年的工資薪金綜合所得+年終獎)-20年累計專項扣除-20年累計專項附加扣除-5000*12】*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2020 12/18 21:34
Kris老師
2020 12/18 21:35
同學你好!上述“全年”指20年。
Kris老師
2020 12/18 21:36
同學你好!如果21年2月發(fā)放的是20年的年終獎,那么按方法2合并計稅的時候全年應納個稅=【(全年的工資薪金綜合所得 +年終獎)-20年累計專項扣除-20年累計專項附加扣除-5000*12】*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84785031
2020 12/18 21:44
那這樣的話怎么在個稅系統(tǒng)申報呢?個稅系統(tǒng)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按照方法1申報的
Kris老師
2020 12/18 21:57
同學你好!個稅申報全年一次性獎金在21年前可以選擇合并工資計稅,也可以選擇單獨計稅,看你們自己選擇怎么計稅就怎么去申報喔。
84785031
2020 12/18 21:58
要是工資表上兩種方法都有計算呢?如何一起申報,個稅系統(tǒng)能識別?
Kris老師
2020 12/18 22:07
同學你好!只能二選一的,不可以同時選擇的喔。
Kris老師
2020 12/18 22:08
同學你好!如果問題解決了,麻煩你給老師一個好評哈,謝謝你:)
閱讀 3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