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35題為什么是屬于2021年所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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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
該題目對應的股權激勵所得屬于2020年(行權期)。
答案中對應政策的截止期限是2021年,屬于新個稅法實施的過渡性政策。也就是說只要在2021年12月31日前行權都可以按照全額單獨計稅,不并入綜合所得。
如有疑問,可再次咨詢。
2020 10/16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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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10/16 15:51
那過了這個期限,就是要并入綜合所得了,對嗎?
劉之寒老師
2020 10/16 16:36
你好!目前國家稅務總局還沒有明確之后的政策,只是說另行明確,見財稅2018第164號文。建議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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