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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這里為什么用-100-(-37.5)-(-200)呢,我都不知道這是什么意思

84785013| 提問時間:2020 08/13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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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注冊會計師
你好,-100是改變信用條件后,在第10天付款的客戶呢,會給予他2%的折扣,因此這個給予的總折扣額就是1萬×50%×2%=100,這個是利潤的減項。37.5呢,就是由由于改變信用政策,有一半的客戶會由原來的40天付款改變?yōu)?0天付款,那么就是節(jié)約了30天的資本成本,那也就是10000×50%×15%×60%*30÷360=37.5,也就是節(jié)約的利息因此呢,要作為利潤增加項,也就是減去負(fù)的37.5。最后的減去-200就是節(jié)約的收賬費(fèi)用。
2020 08/13 23:14
84785013
2020 08/14 09:05
老師既然是節(jié)約為什么不是-100+37.5+200這樣寫呢?
石老師
2020 08/14 09:07
可以這么寫,是一樣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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