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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請問籌建期間發(fā)放的工資應該計入管理費用開辦費嗎,需不需要計提

84784994| 提問時間:2019 11/15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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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江何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高級會計師,稅務師
您好 同學 不用計提,直接就計入的同學。是開辦費
2019 11/15 09:13
84784994
2019 11/15 09:15
那這個工資是前幾個月發(fā)的,但是前期一直沒有報稅,所以也沒有申報個稅,請問前幾個月的個稅該怎么申報呢,可以都在這個月申報嗎
何江何老師
2019 11/15 09:25
同學這樣的情況下去稅務局申請,補報前幾個月的,或者是將這幾個月合一起,(這樣稅上吃虧)
84784994
2019 11/15 09:30
是這樣的,有個員工只發(fā)了7月一個月的工資,后期就沒在發(fā)了。還有一個員工在11月補發(fā)了9月工資,這種情況可以合并申報嗎,怎么合并
何江何老師
2019 11/15 09:45
同學不能自己合并要去稅務局辦手續(xù)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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