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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將自產的產品發(fā)給員工要視同銷售而單位為員工提供服務不視同銷售如何理解呢?

84784948| 提問時間:2019 10/13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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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這個資產產品他的生產成本當時購進是有增值稅的,尤其一般納稅人 進項是抵扣過了的 所以發(fā)給員工的話視同銷售 ,繳納增值稅,這個增值稅的環(huán)節(jié)才是完整的。 服務的話是沒有進項的 企業(yè)沒有享受到進項 所以用不著視同銷售交銷項稅 我理解的就是這個層面 那時候學的時候也是特別的地方單獨記憶
2019 10/13 17:05
84784948
2019 10/13 17:13
那小規(guī)模納稅人沒有進項,是不是可以不用視同銷售啊老師
馬老師
2019 10/13 17:22
也是需要的 因為你這個東西發(fā)生了流轉 轉移到下個環(huán)節(jié)了
84784948
2019 10/13 17:24
再比如酒店為自己的員工提供住宿也不用交稅嗎
84784948
2019 10/13 17:26
單位自建停車場自己的員工停放車輛不視同銷售不用交稅嗎
馬老師
2019 10/13 18:29
這個是不用視同銷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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