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公司股東做稅貸,以個人名義向銀行貸款,然后打款給公司賬戶,財務(wù)上記賬記收股東借款應(yīng)該沒問題,但是還貸款和利息也是要用個人名義還,公司賬戶給股東個人打款就是本金和利息,公司賬戶一進(jìn)一出,進(jìn)的時候記收股東借款,出的時候是本金加利息,如果記還股東借款和利息,那對股東而言他收到利息收入,是否要交稅,但是這筆利息收入實質(zhì)是通過他的個人賬戶 公司還利息給銀行而已,完全不是他的收入,這樣的問題該如何記賬?股東是否能避免交稅?

84785006| 提問時間:2019 10/11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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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稅務(wù)師
你這個計入其他應(yīng)付款!要交個稅的!
2019 10/11 16:02
84785006
2019 10/11 17:20
普通的還股東借款利息 要交個稅可以理解,這個實際不是股東收入啊,只是從股東個人賬戶過一下,要還給貸款銀行的啊
俞老師
2019 10/11 17:59
但是,稅局不會跟你講道理啊
84785006
2019 10/11 18:40
好吧、那有沒有好的方法避免這個呢?
俞老師
2019 10/12 11:06
你這個沒有辦法的!避不了!
84785006
2019 10/12 12:32
我問了稅局,說股東 公司 銀行簽個代收代扣三方協(xié)議就不用交稅了
俞老師
2019 10/12 13:40
這個你盡量問一下專管員!不要問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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