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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月購進的不動產(chǎn)抵扣了60%進項稅額,剩下的40%最早可以在什么時候

84785016| 提問時間:2019 09/28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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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mboo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稅務(wù)師
您好 2018.12月購進的不動產(chǎn)抵扣了60%進項稅額,剩下的40%最早可以在2019年4月抵扣 五、自2019年4月1日起,《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guān)事項的規(guī)定》(財稅〔2016〕36號印發(fā))第一條第(四)項第1點、第二條第(一)項第1點停止執(zhí)行,納稅人取得不動產(chǎn)或者不動產(chǎn)在建工程的進項稅額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規(guī)定尚未抵扣完畢的待抵扣進項稅額,可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019 09/28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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