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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出售2009年前購進資產(chǎn)。 按3%減2%徵收。 請問發(fā)票開的稅率是3%嗎? 差額的1%如何入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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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你可以看下下面的例題,供其參考。
某企業(yè)2005年購入1臺生產(chǎn)設備,原始價值為100萬元,已提折舊80萬元(不考慮其他因素)。2009年5月20日,該企業(yè)將設備對外銷售,取得收入5萬元。
會計處理:
1.固定資產(chǎn)轉入清理
借:固定資產(chǎn)清理 20萬元
累計折舊 80萬元
貸:固定資產(chǎn) 100萬元
2.收到處置收入
借:銀行存款 50000元
貸:固定資產(chǎn)清理 50000元
3.發(fā)生的稅費應繳納的增值稅額為50000÷1.03×2%=970.87(元)
借:固定資產(chǎn)清理 970.87元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970.87元
4.結轉固定資產(chǎn)凈損益
借:營業(yè)外支出 150961.54元
貸:固定資產(chǎn)清理 150970.87元
稅務處理:
1.開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上記載的貨物金額為48543.69元,適用稅率為3%,應納稅額為1456.31元。
2.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時,應作如下處理:
(1)將處置收入不含稅金額填入第5欄,即“(二)按簡易征收辦法征稅貨物銷售額”為48543.69元;
(2)將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金額填入第21欄,即“簡易征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為1456.31元;
(3)將減征金額填入第23欄,即“應納稅額減征額”為970.87元。
2019 08/28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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