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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普票個體工商戶沒有開戶行和賬號能開票嗎?

84785045| 提問時間:2019 06/29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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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凡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經(jīng)濟師
你好,個體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如果稅務局或者客戶沒有要求填寫開戶行及賬號就可以不寫。
2019 06/29 21:36
84785045
2019 06/29 23:10
老師如果是自己家的開戶行及賬號沒填寫會有問題嗎
凡凡老師
2019 06/29 23:18
你好,《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優(yōu)化營改增納稅服務工作的通知》(稅總發(fā)〔2016〕75號)第十八條規(guī)定,各地稅務機關要認真做好增值稅發(fā)票開具方面的政策宣傳,消除社會上對增值稅發(fā)票開具方面的誤解。增值稅納稅人購買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chǎn)或不動產(chǎn),索取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時,須向銷售方提供購買方名稱(不得為自然人)、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開戶行及賬號信息,不需要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開戶許可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表等相關證件或其他證明材料。個人消費者購買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chǎn)或不動產(chǎn),索取增值稅普通發(fā)票時,不需要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開戶行及賬號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關證件或其他證明材料。   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向個人消費者開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可以不填納稅人識別號及開戶行信息。   關于購買方為企業(yè)(有納稅人識別號)和個體工商戶,目前全國并不統(tǒng)一,有的地方只要求“名稱”、“納稅人識別號”為必填項。 開戶行及賬號非必選項,但如果購買方要求必須填的話,也只能重新開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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