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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會計制度下,財政收回上年結余結轉資金額度時,會計該怎么做憑證?

84784996| 提問時間:2019 06/06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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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曦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高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財政收回結余結轉資金賬務處理怎么做? 收回結轉結余資金再安排使用的會計處理: 收回或交回的結轉結余資金,由各級財政部門按規(guī)定統(tǒng)籌用于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亟需資金支持的領域。財政部門安排使用時,按原預算科目支出的,總預算會計根據(jù)發(fā)文借記“暫存款”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科目;調整支出科目的,總預算會計應根據(jù)發(fā)文按原結轉預算科目做沖銷處理,借記“暫存款”,貸記“一般預算支出”等科目,同時按實際支出預算科目作列支賬務處理,借記“一般預算支出”等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等科目
2019 06/07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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