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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要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最后的應納稅額又是怎么算出來的

84784976| 提問時間:2019 01/24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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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宸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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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銷項稅 (1)應稅收入116萬元, 對應的收入=116/1.16=100,銷項稅額=116/1.16*0.16=16, (2)免稅收入50萬元 2.進項稅=6.8(無法劃分耗料情況)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免征增值稅項目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 所以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50/(50+100)*6.8=2.27 所以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6.8-2.27=4.53 3.綜上,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可抵扣的進項稅額=16-4.53=11.47
2019 01/24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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