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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營安排和共同控制的區(qū)別

網校學員| 提問時間:07/09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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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實務專家,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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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營安排和共同控制是兩種不同的企業(yè)合作形式。

合營安排是指兩個或多個獨立的企業(yè)共同出資成立一個新的企業(yè),新企業(yè)的經營管理由各方共同決定,各方享有經營收益和承擔經營風險的權利和義務。合營安排不構成新的法律實體,各方按照各自出資比例確認合營安排的投資份額。

而共同控制是指兩個或多個企業(yè)共同控制一個企業(yè),共同決策該企業(yè)的經營管理事項,共同享有該企業(yè)的經營收益和承擔經營風險的權利和義務。共同控制企業(yè)是一種新的法律實體,各參與方按照各自的權益確認共同控制企業(yè)的投資份額。

可以看出,合營安排和共同控制的主要區(qū)別在于是否構成新的法律實體,以及各方確認投資份額的方式。在會計處理上,合營安排通常采用成本法核算,而共同控制企業(yè)則采用權益法核算。
2023-07-09 09: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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