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稅務2022年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辦理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于辦理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通告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號)要求,為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建立合理有序的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以下簡稱匯算)制度,現(xiàn)就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遠程辦理渠道
為進一步拓展網(wǎng)上辦稅事項便利納稅人,我局為本市納稅人開通手機、網(wǎng)頁等匯算遠程辦稅渠道(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和WEB端),并按規(guī)定提供電子申報表預填服務。
此外,我局今年仍將在匯算初期提供預約辦稅功能。凡在今年3月1日-20日期間有辦理匯算需求的納稅人,可在2月16日后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預約辦理時間,并按照預約時間辦理匯算,避免網(wǎng)絡擁堵,提升辦理體驗。預約辦稅只限于3月1日至20日,3月21日起,納稅人在匯算期內(nèi)可隨時辦理。
為便于納稅人高效便捷、錯峰有序完成匯算,稅務機關將通知各扣繳單位和納稅人分批分期辦理匯算的時間,請納稅人盡可能按照通知的時間段辦理。如需提前或延后辦理的,可與稅務機關預約或通過網(wǎng)上稅務局在匯算期內(nèi)辦理。
二、現(xiàn)場辦理渠道
為提高辦稅效率,優(yōu)化辦稅體驗,請納稅人盡量選擇通過網(wǎng)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和WEB端)辦理匯算,享受稅務機關按規(guī)定提供的申報表預填服務。如確需現(xiàn)場辦理的,可前往本人任職受雇單位(有兩處及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可自主選擇其中一處;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為戶籍所在地、經(jīng)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來源地)主管稅務機關的辦稅服務廳辦理。
三、郵寄申報渠道
需要通過郵寄申報方式辦理匯算的納稅人,請在2023年6月30日前將一式兩份的申報表等納稅資料以國內(nèi)特快專遞方式郵寄給任職受雇單位(有兩處及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可自主選擇其中一處;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為戶籍所在地、經(jīng)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來源地)主管稅務機關。請務必清晰、準確、完整地在申報表填寫相關信息,尤其是姓名、納稅人識別號、有效聯(lián)系方式等關鍵信息,建議使用電腦填報并打印、簽字。如果您填寫的申報信息有誤或者提供資料不全,稅務機關會聯(lián)系您補正后重新郵寄。郵寄納稅申報的具體日期以郵政部門收寄日戳日期為準。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指定各區(qū)受理郵寄納稅申報的稅務機關列表請見附件。
如您對匯算辦理有疑問,請登錄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官網(wǎng)個人所得稅匯算專欄查詢或撥打12366電話咨詢。稅務機關將竭誠為您服務!感謝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深圳市稅務局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郵寄納稅申報受理稅務機關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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