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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國家稅務局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卷煙消費稅計稅依據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蘇國稅函[2009]177號

頒布時間:2009-06-01 11:14:25.000 發(fā)文單位:江蘇省國家稅務局

各省轄市、蘇州工業(yè)園區(qū)國家稅務局,常熟市、張家港保稅區(qū)國家稅務局,省局直屬稅務分局:

  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卷煙消費稅計稅依據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271號)轉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江蘇省國家稅務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

責任編輯: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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