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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財政廳轉發(fā)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2008年第二批森林消防專用指揮車和森林消防運兵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的通知

遼財稅[2009]30號

頒布時間:2009-01-09 14:05:00.000 發(fā)文單位:遼寧省財政廳

各市財政局(不含大連):

  現(xiàn)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2008年第二批森林消防專用指揮車和森林消防運兵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的通知》(財稅〔2008〕150號)轉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遼寧省財政廳
二○○九年一月九日

責任編輯: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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