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審計署辦公廳發(fā)布了2010年1至4月審計情況統(tǒng)計結果。
據(jù)統(tǒng)計,1至4月,全國審計機關共審計(調查)16 878個單位,依法查處了違法違規(guī)、損失浪費、侵害人民群眾利益和被審計單位損益或財政收支不實等問題。
通過審計,為國家增收節(jié)支55.1億元,核減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投資或結算額73.5億元,幫助被審計單位和有關單位挽回或避免損失31.3億元;向司法、紀檢監(jiān)察機關移送事項110件,涉及人員276人。
全國審計機關共完成對3989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審計后,有6名被審計領導干部和24名其他人員的問題被移送司法、紀檢監(jiān)察機關處理。
各級審計機關共出具審計報告16 482份,報送專項審計調查報告730份,向社會發(fā)布審計結果公告458篇;提交審計專題報告、綜合性報告和信息簡報共22 278篇,其中被黨政領導和有關部門批示、采用11 171篇次,占50.1%;向被審計單位或有關單位提出審計建議24 150條,其中已被采納15 951條,占66.1%,被審計單位根據(jù)審計建議制定整改措施781項,建立健全規(guī)章制度46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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