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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賣收入的稅務問題

2012-2-29 9:55 正保會計網(wǎng)!  】【打印】【我要糾錯

  【問】我公司拆除食堂、果汁間及冷庫蓋研發(fā)大樓,車間內(nèi)的設備我們已經(jīng)按2009年1月1日前購入還是之后購入分別按不同的稅率4%減半和17%繳納了增值稅,那么拆除后的建筑垃圾也有變賣收入,請問這種收入需要繳納增值稅嗎?應該繳納什么稅?

  【解答】需要交增值稅。

  一般納稅人銷售未抵扣過進項稅的固定資產(chǎn)采用簡易辦法按4%的征收率減半征收;

  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固定資產(chǎn)以外的物品,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以上回復僅供參考(具體辦稅事宜請咨詢當?shù)?a href="http://yinshua168.com.cn/shuishou/" target="_blank" class="bule">稅務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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