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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附追索權應收債權出售的會計核算

2011-3-24 15:57 正保會計網(wǎng)!  】【打印】【我要糾錯

  不附追索權的應收債權出售的核算

  出售時:

  借:銀行存款

    其他應收款(預計未來要發(fā)生的銷售退回、銷售折讓及現(xiàn)金折扣)

    營業(yè)外支出(倒擠)

    壞賬準備(全部結轉(zhuǎn))

   貸:應收賬款(賬面余額)

  【例】20×0年3月15日,甲公司銷售一批商品給乙公司,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銷售價款為300 000元,增值稅銷項稅額為51 000元,款項尚未收到。雙方約定,乙公司應于20×0年10月31日付款。20×0年6月4日,經(jīng)與中國銀行協(xié)商后約定:甲公司將應收乙公司的貨款出售給中國銀行,價款為263 250元;在應收乙公司貨款到期無法收回時,中國銀行不能向甲公司追償。甲公司根據(jù)以往經(jīng)驗,預計該批商品將發(fā)生的銷售退回金額為23 400元,其中,增值稅銷項稅額為3 400元,成本為13 000元,實際發(fā)生的銷售退回由甲公司承擔。20×0年8月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退回的商品,價款為23 400元。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

  甲公司與應收債權出售有關的賬務處理如下:

  (1)20×0年6月4日出售應收債權:

  借:銀行存款 263 250

    營業(yè)外支出 64 350(倒擠)

    其他應收款 23 400

   貸:應收賬款 351 000

 。2)20×0年8月3日收到退回的商品:

  借:主營業(yè)務收入 2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 400

   貸:其他應收款 23 400

  借:庫存商品 13 000

   貸:主營業(yè)務成本 13 000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che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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