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總公司在北京,我們有一個建筑工地在江蘇。那么工商與稅務在辦哪些手續(xù),怎么交稅?
【解答】主要有工商和稅務兩個方面的要求:
1、稅務要求:
根據《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到外縣(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必須持所在地稅務機關填發(fā)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以下簡稱“外經證”),向經營地稅務機關報驗登記,接受稅務管理。
你單位應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和有關外出經營合同等資料,向所在地主管稅務分局(所)申請?zhí)顚懀⑻顚憽都{稅人填開外出經營稅收管理證明單申請表》,經稅務文書受理窗口審核后轉送有關部門審批。
2、工商要求
企業(yè)法人異地施工要進行備案登記,具體備案手續(xù)由地方工商局確定。一般工商部門要求企業(yè)法人異地施工備案時,提交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施工單位資質、中標合同、法定代表人及項目負責人身份證及任職文件、公章等進行原件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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