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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授權部分學位授予單位審批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yè)的試行辦法

頒布時間:1986-04-15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國務院

  一、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自行審批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yè)的學位授予單位,是受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委托行使審批權。審核工作必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審定學位授予單位的原則和辦法》三個文件的精神,按照第三批學位授予單位審核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做到堅持標準,嚴格要求,保證質量,公正合理。

  二、學位授予單位自行審批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yè)的學科范圍和條件。

  (一)學位授予單位自行審批碩士學位授予權的學科范圍是:綜合大學和師范院校的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和理學門類,以及綜合大學中與理學密切相關的工學門類各學科、專業(yè);理工科院校的工學門類以及與工學門類密切相關的理學門類各學科、專業(yè);醫(yī)學院校的醫(yī)學門類各學科、專業(yè);農林院校和科研機構的農學門類各學科、專業(yè);中國科學院各學部的理學和工學門類各學科、專業(yè);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的哲學、經濟學、法學、文學、歷史學門類的各學科、專業(yè)。

 ?。ǘ儆谏鲜鲩T類的學科、專業(yè),應具備下列條件才可自行審批:

  1.在《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授予博士和碩士學位的學科、專業(yè)目錄》(試行草案)(簡稱《專業(yè)目錄》,下同)中的一級學科范圍內,首批和第二批授權學科、專業(yè)點中,至少有一個學科、專業(yè)已有博士學位授予權,或者至少有兩個學科、專業(yè)已有碩士學位授予權。

  2.學科、專業(yè)名稱一般應是已列入《專業(yè)目錄》的。屬于新興和邊緣學科、專業(yè),《專業(yè)目錄》未列入的,在自行審批前,應將新增學科、專業(yè)的名稱及其理由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經征得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有關評議分組的同意后,方可審批。學位授予單位不得自行決定授予碩士學位的學科、專業(yè)名稱。

  三、自行審批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yè)的辦法:

 ?。ㄒ唬┥暾堄袡嗍谟璐T士學位的學科、專業(yè),由所在的教研(研究)室提出,經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討論同意后,報學位評定委員會。同時報送《申請授予碩士學位學科、專業(yè)簡況表》和《申請培養(yǎng)學位研究生指導教師簡況表》。對于不符合本辦法所規(guī)定的自行審批范圍的學科、專業(yè),學位評定委員會不應受理。

 ?。ǘW位評定委員會組織專門小組進行同行評議。

  1.學位評定委員會根據申請碩士學位授權的學科、專業(yè),參照《專業(yè)目錄》中一級學科的范圍,組織相應的評議小組。

  2.評議小組至少由7人組成,其成員應是相同學科的教授、副教授或相當職稱的專家,其中教授或相當職稱的專家不少于2/3.評議小組組長一般應由博士生指導教師擔任。必須有外單位專家參加評議工作,可以聘請為評議小組成員,也可聘請為通信評議員,總數不少于3人。通信評議員不計入評議小組成員人數。在評議前1個月,學位評定委員會應將評議的有關材料送通信評議員審核。通信評議員對申請碩士學位授權的學科、專業(yè)是否符合條件提出意見。對通信評議員的意見要充分重視,并對外保密。

  3.評議小組成員受學位授予單位學位評定委員會的委托,以專家身份參加工作,不代表所屬單位或其他個人。

  4.評議小組應認真學習有關文件,堅持原則,秉公辦事。評議時應當充分發(fā)揚民主,樹立科學的學風,使每個成員都能暢所欲言,發(fā)表各種不同意見。評議內容,對外保密。

  5.評議小組對申請碩士學位授予權的學科、專業(yè)逐個評議。學科、專業(yè)點的主要學術帶頭人應向評議小組報告本學科、專業(yè)的學術梯隊,取得的科研成果,當前從事的科研工作,實驗室設備和培養(yǎng)研究生等方面的情況,并回答評議小組提出的問題。

  6.評議小組在聽取報告,審核有關材料,充分評議的基礎上,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獲得評議小組過半數成員同意者,作為通過。評議小組向學位評定委員會提出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yè)的名單。

 ?。ㄈW位評定委員會對各評議小組提出的名單逐個審核后,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獲得全體成員過半數同意者,作為通過。由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報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備案后,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統(tǒng)一公布。

 ?。ㄋ模W位授予單位要認真做好備案工作。備案材料包括:

  1.學位授予單位關于自行審批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yè)的情況報告;

  2.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yè)名單匯總表;

  3.《申請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yè)簡況表》和《申請培養(yǎng)學位研究生指導教師簡況表》;

  4.通信評議員評議意見(原件復制);

  5.評議小組成員和通信評議員簡況;

  6.評議小組投票表決情況。

  以上材料均一式二份。

  四、批準進行試點的各學位授予單位對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yè)的自行審批,應與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分批審核學位授予單位的統(tǒng)一布署同步進行,具體時間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安排。

  五、各學位授予單位應根據本試行辦法,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自行審批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yè)的具體辦法,報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備案后施行。

  六、各學位授予單位自行審批的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yè),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備案后,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如認為有必要,可授權學科評議組或其成員,對審批的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yè)的情況進行檢查或復議。也可采取其它適當措施進行檢查。如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條件者,或未按規(guī)定程序審批的,將撤銷其學位授予權,或停止或撤銷學位授予單位自行審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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