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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奧運會場館建設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稅的批復

財稅[2004]38號

頒布時間:2004-02-16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北京市財政局、地方稅務局:

  你們《關(guān)于奧運會場館占用耕地申請免征耕地占用稅的請示》(京財稅[2003]2118號)收悉。經(jīng)國務院批準,現(xiàn)批復如下:

  為支持北京市舉辦2008年奧運會,同意對奧運會場館及其配套設施建設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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