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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物柴油征收消費稅問題的批復》的通知

豫國稅函[2006]453號

頒布時間:2006-12-30 09:09:36.000 發(fā)文單位:河南省國家稅務局

各省轄市國家稅務局:

  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物柴油征收消費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1183號)轉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二OO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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