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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城市供水工程引水管道是否征收營業(yè)稅的批復

湘地稅函[2007]97號

頒布時間:2007-06-18 09:36:25.000 發(fā)文單位:湖南省地方稅務局

永州市地方稅務局:

  你局《關于城市供水工程引水管道是否征收營業(yè)稅的請示》(永地稅發(fā)[2007]42號)收悉,經(jīng)研究,批復如下:

  寧遠縣城市供水工程中的引水管道視同設備,其價款不包括在引水工程的計稅營業(yè)額中,不征收營業(yè)稅。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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