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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稅務局轉發(fā)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科研單位取得的技術轉讓收入免征營業(yè)稅的通知

晉稅流發(fā)[1994]66號

頒布時間:1994-06-17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山西省稅務局

各行署、市、縣稅務局,省局各直屬單位:

  現(xiàn)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94)財稅字第010號《關于對科研單位取得的技術轉讓收入免征營業(yè)稅的通知》轉發(fā)給你們,請依照執(zhí)行。關于“科研單位”范圍按是否列入各級政府科委序列掌握。

  附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科研單位取得的技術轉讓收入免征營業(yè)稅的通知

  山西省稅務局
一九九四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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