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地稅四[1998]20號
頒布時間:1998-07-06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青島市地方稅務局
嶗山區(qū)地方稅務局:
你局《關于青島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公積金增資部分個人所得稅征免問題的請示》(青嶗地稅政函字[1998]2號)收悉。由于你局所請示的問題政策性強,且涉及此類稅收法規(guī)的界定解釋權問題。因此,市局專題向國家稅務總局請示?,F(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就此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8]333號)轉復給你們,請認真照此執(zhí)行。
貫徹執(zhí)行情況要及時向市局書面報告,以便向國家稅務總局匯報。
附件: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盈余公積金轉增注冊資本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8]333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