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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地方稅務局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對出租房屋房產稅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黑地稅發(fā)[1998]316號

頒布時間:1998-11-30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黑龍江省地方稅務局

各地、市、縣地方稅務局:

  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對出租房屋房產稅征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fā)[1998]196號)轉發(fā)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執(zhí)行。并請各地市在年底前將本地區(qū)開展房產稅“雙清”檢查情況,形成專題報告上報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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