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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稅務局關于當前屠宰稅征收管理問題的通知

川地稅函[2000]333號

頒布時間:2000-11-21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四川省地方稅務局

各市、地、州地方稅務局:

  今年1-10月,全省屠宰稅入庫32505萬元,完成年度計劃的81.1%,比去年同期增長23.9%,收入計劃完成較好,但一些地方增長異常,仍然存在平攤、承包征稅、違規(guī)上路攔車檢查等問題。11月7-9日。省召開部分市、地、縣局屠宰稅征管座談會,各地匯報了今年屠宰稅征管、收入情況及政策執(zhí)行情況。并就農村稅費改革工作對屠宰稅征管產生的影響等問題進行了探討。

  目前正值屠宰稅征收旺季,為確保屠宰稅政策的正確貫徹執(zhí)行和農村稅費改革的順利開展,現對當前屠宰稅征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請遵照執(zhí)行。

  一、各地要嚴格執(zhí)行省政府川府發(fā)[1998]55號文件精神,正確執(zhí)行屠宰稅政策,及時查處平攤、承包征稅和上路攔車檢查等問題,地稅人員不得參加與地稅無關的催款活動。

  二、認真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及時查處群眾反映的問題并予以妥善處理,維護農村社會穩(wěn)定三、屠宰稅必須據實征收,不得超定額征收,更不得因農村稅費改革取消屠宰稅而混級、混庫墊高收入基數,切實減輕農民負擔。

  四、農村稅費改革是當前深化農村改革的一件大事,各級地稅機關應當積極參與。

  對于屠宰稅取消以后,對地方經濟和農村稅收工作將產生哪些影響,希認真調查測算,摸清情況,向上級地稅機關和有關部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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