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過戶手續(xù)應如何辦理
車輛過戶,是指車輛登記注冊地未變而車主發(fā)生變動的情形。
一、納稅人應提供的資料
納稅人應到原納稅地點辦理車輛過戶手續(xù),填報《車輛變動情況登記表》(此表您可登陸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網站www.bjsat.gov.cn下載中心下載或在車輛購置稅征收單位領取。為給您提供便利,在您辦理車輛過戶手續(xù)時稅務機關可代您打印此表),并提供下列資料:
?。ㄒ唬┰盾囕v購置稅完稅證明》正本。
(二)《機動車行駛證》(原件及1份復印件)。
二、稅務機關應核發(fā)及退還的資料
(一)核發(fā)《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正本。
?。ǘ┩诉€納稅人提供的《機動車行駛證》原件。
車輛變更手續(xù)應如何辦理
車輛變更,是指已經辦理納稅申報的車輛,經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批準的車主名稱、車輛識別代號(VIN,車架號碼)發(fā)生了變更。
一、納稅人應提供的資料
納稅人應到原納稅地點辦理車輛變更手續(xù),填報《車輛變動情況登記表》(此表您可登陸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網站www.bjsat.gov.cn下載中心下載或在車輛購置稅征收單位領取。為給您提供便利,在您辦理車輛變更手續(xù)時稅務機關可代您打印此表),并提供下列資料:
(一)原《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正本。
?。ǘ稒C動車行駛證》(原件及1份復印件)。
?。ㄈ┒悇諜C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二、稅務機關應核發(fā)及退還的資料
(一)重新核發(fā)《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正本。
(二)退還納稅人提供的《機動車行駛證》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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