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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船稅“捆綁”交強險仍不明朗

2007-8-10 8:36 每日經濟新聞  【 】【打印】【我要糾錯

  就在交強險正式運行一周年,社會各界對其盈虧數(shù)據(jù)“翹首盼望”之際,記者從上海保險市場再獲信息:此前由國家稅務總局和中國保監(jiān)會共同頒布的關于船稅和交強險共同繳納,由一張交強險保單共同出具的工作仍未啟動。來自上海財稅局和上海保監(jiān)局的消息稱,關于兩險共繳的具體時間仍在等待最后協(xié)調。對于牌照在異地而經常在滬行使的車輛車船稅如何繳納的問題,上海保監(jiān)局財產險處負責人表示,將在兩稅共繳工作正式啟動后實行自愿原則,即可同在上海或在掛牌地繳納。

  上海保監(jiān)局財產險處副處長楊穎群表示,保險公司已經作好相關的準備工作,具體的開征時間仍然要等候稅務機關的通知,對于異地牌照而經常在上海行使的車輛,上海財產險公司不會主動要求其在本地繳納車船稅和交強險。

  記者了解到,在上海車險市場上,絕大多數(shù)的車輛都已經貼上了2008交強險的標志,而這些車輛由于上海財稅局尚未開征今年的車船稅,因此使用的仍然是原來的交強險保單,而目前稅務系統(tǒng)的主要問題是,協(xié)調各地區(qū)地方稅務機關之間的車船稅信息體統(tǒng)的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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