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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國稅局警示車主 車輛購置稅退稅屬子虛烏有

2006-8-25 8:34 齊魯晚報 【 】【打印】【我要糾錯

  記者從山東省國稅局得到消息,社會上個別不法分子盜用稅務機關的名義,用所謂的輛購置稅退稅來騙取納稅人的銀行賬號。山東省國稅局提醒廣大市民,對于此類詐騙信息,務必提高警惕,謹防上當。

  山東省國稅局有關人士透露,近期社會上一些不法分子通過電話、手機短信等方式,以稅務機關的名義通知納稅人購置的完稅車輛可辦理車輛購置稅的退稅手續(xù),以此騙取納稅人的銀行賬號。這些不法分子有的稱國家稅務總局出臺新政策,納稅人購置的完稅車輛可辦理車輛購置稅全額退稅手續(xù);有的稱由于車輛價格下降,對納稅人購置的完稅車輛可退還差額稅款等。受此誘惑,一些不明真相的納稅人上當受騙,蒙受損失。

  其實,稅務機關執(zhí)行的車輛購置稅退稅政策是《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第二十二條:已繳車輛購置稅的車輛,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準予納稅人申請退稅:(一)因質量原因,車輛被退回生產企業(yè)或者經銷商的;(二)應當辦理車輛登記注冊的車輛,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不予辦理車輛登記注冊的。第二十六條:符合免稅條件但已征稅的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主管稅務機關依據(jù)國家稅務總局批準的《設有固定裝置免稅車輛圖冊》或免稅文件,辦理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