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已由國務院公布,并將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據悉,現行的進出口關稅條例是根據舊的海關法有關規(guī)定制定的,其有關內容已不適應我國加入WTO的需要,也不符合新海關法的有關規(guī)定。
有關專家指出,新關稅條例適當調整了關稅稅目,進一步增強了規(guī)范性,提高了透明度,同時新關稅條例充分利用我國加入WTO所享有的權利,完善以關稅為手段的各種貿易救濟措施,既能維護對外貿易秩序和公平競爭,也有利于促進我國對外貿易的健康發(fā)展。
新修訂的進出口關稅條例將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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