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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知識點:票據基礎關系與民事關系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3/03/06 14:07:47 字體:

  票據的基礎關系,一般是指票據關系所賴以產生的民事基礎法律關系。

  票據是社會經濟活動中進行資金清算的重要工具,而票據關系的產生一般是基于一定票據行為的發(fā)生,并且以一定的票據金額的支付為內容。至于票據的債務人為何為某項票據行為,為何支付一定的票據金額的原因,并不能通過票據關系來加以體現,即由于票據的抽象性而使票據關系表現為一種不體現實質內容的形式關系。例如:出票人甲向收款人乙簽發(fā)了一張匯票,以丙為該匯票上的承兌人,乙在收到匯票后又通過背書轉讓給丁,甲、乙、丙、丁四人即成為匯票關系中的當事人。至于甲為什么簽發(fā)匯票給乙,又為什么讓丙來支付該匯票的金額、持票人乙為什么背書讓與匯票給丁以及匯票上為什么作這樣的記載,是基于一定的事實原因。應當說,這些事實原因是各種票據行為諸如出票、背書、承兌、保證等行為的基礎,也是整個票據關系產生的基礎。這些事實原因相對于抽象的票據關系而言,反映的是票據行為的實質內容,故票據的基礎關系又稱為票據的實質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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