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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實務》微筆記:未決訴訟或未決仲裁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3/03/07 08:56:17 字體:

  1.企業(yè)在前期資產負債表日,依據當時實際情況和所掌握的證據合理預計負債后,應當將當期實際發(fā)生的訴訟損失金額與已計提的相關預計負債之間的差額,直接計入或沖減當期營業(yè)外支出。

  2.企業(yè)在前期資產負債表日,依據當時實際情況和所掌握的證據原本應當能夠合理估計訴訟損失,但企業(yè)所作的估計卻與當時的事實嚴重不符(如未合理預計損失或不恰當地多計或少計損失),應當按照重大前期差錯更正的方法進行處理。

  3.企業(yè)在前期資產負債表日,依據當時實際情況和所掌握的證據,確實無法合理預計訴訟損失,因而未確認預計負債,則在該項損失實際發(fā)生的當期,直接計入當期營業(yè)外支出。

  4.資產負債表日后至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之間發(fā)生的需要調整或說明的未決訴訟,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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